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教委公布新设立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名单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高〔2011〕2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上海新设立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的精神,为加强校外学习中心的建设和规范管理,经各高校申报,我委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2011年度申报设立上海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材料初审、分组答辩、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四个环节的审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我委经研究,现将同意设立的2011年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你们严格按照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不断完善远程教育的设施和环境,配备优良的师资和管理人员,确保教学质量。

  附件:2011年度上海新设立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