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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46个部门和行业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04年以来,我们每年都组织本市有关部门和行业向社会作出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今年,继续组织公安等46个部门和行业,按照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地区之一的目标要求,作出了新的“公开承诺”。现予公布,望各部门和行业认真“践诺”,并敬请广大市民监督。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1年5月26日

  公安部门

  1、在收到保安服务企业申请设立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

  2、取消机动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区域管理限制,实行全市机动车检验联网管理。

  3、对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由法定制发证时间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内领取到证件。

  工商部门

  1、在全市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大厅设立“绿色通道”。申请人申请办理简易变更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当场受理、当场核准登记。

  2、全市注册窗口在受理过程中,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人员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3、推行网上办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包括专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答复提问,下载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登记表,提供办事指南、企业名称和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事项办理状态网上查询,推出企业名称网上预约查询服务,受理企业网上年检申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和注销,实行“网上申请、一次办结”。

  4、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自收到涉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以及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后迅速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税务部门

  1、自2011年2月1日起,办理税务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时,不再收取工本费。

  2、对纳税人申办开业、变更税务登记的,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纳税人申办注销税务登记的,在缴清税款,缴销发票的基础上,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办税服务厅实行延时服务和午休值班制度。对临近下班时正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直至办理完毕。设置午休值班制度,如遇纳税人有特殊困难或发现纳税人办税量较大时,应当受理。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1、年内完成30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市政府实事项目,探索建立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

  2、全面推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电工、焊工特种作业工种的考培分离,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3、严格按照上海市物价部门核准的安全教育培训标准收费。

  质量技监部门

  1、质量技监系统42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且能网上一办到底;全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处实现企业网上并联审批。详细目录请登录www.shzj.gov.cn网站查询。

  2、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活动的精神,加大巡查、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双打”的高压态势,对举报和发现的制假售假窝点予以坚决打击。

  3、在本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违除患”食品生产安全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批”:查处一批食品生产违法违规企业,吊销一批食品生产许可证,消除一批影响食品生产安全的隐患,提升一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准确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等信息,利用大众媒体适时发布食品安全知识、“细菌性食物中毒预警”和食品安全抽检和监督信息。

  2、在政务网和大众网公示量化分级和监督公示信息,倡导吃饭找“笑脸”活动。

  3、调整药品抽验结构,合理安排监督抽验和专项抽验。全面推进药品稽查绩效评估检查,对涉及影响群体性公众的药品案件查处将实施督办制度。

  环保部门

  1、环境信访投诉受理率100%,处理率100%,力争办结率98%以上。

  2、对于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环保应急热线接电后中心城区30分钟、非中心城区60分钟、远郊区县9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

  3、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实时发布。

  文化执法部门

  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举报电话(12318)。受理举报耐心细致、规范有序,反馈及时准确。对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举报,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

  民政部门

  1、“962200”上海民政服务热线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接受市民咨询及投诉举报。

  2、全市殡仪馆实行24小时遗体接运电话预约服务;各殡仪馆推出低消费成套服务项目。

  3、全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实施全过程无纸化网上年检,并提供受理、审核、审批、领证各环节全覆盖的短信提醒功能。

  司法系统

  司法行政部门:

  1、继续开设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专线:12348。

  2、推广网上办事系统,方便群众办事、咨询。

  3、开通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查询专线,适时公布有关信息。

  法律服务行业:

  1、律师、公证服务明示收费的方式和标准并按照规定收费;法律援助不收费。

  2、公证除需要补充或核实材料外,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证;法律援助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一次告知清楚、两次受理立案,10个工作日内审核和答复。

  财政部门

  1、自市人代会批准市本级预算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主管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

  2、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在主管部门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办理的条件下,自提出付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

  3、由本局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设立及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立,法定审批时限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缩短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全系统实行首问责任制。在人社系统所有机关部门和窗口单位中推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在接待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时,应当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服务。

  2、全方位推进网上服务。在局门户网站(www.12333sh.gov.cn)实行********公开,并为市民提供浏览、查询、经办、咨询、评议、投诉举报等一门式网上便民服务。

  3、全免费提供宣传资料。通过全市所有公共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向市民免费提供相关业务办事告知单等资料。

  4、全天候接受电话咨询。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和962218医保咨询电话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接受市民咨询及投诉举报。

  5、全覆盖规范窗口办事。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窗口,按照相关业务操作规定,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业务,做到“一次告知清楚,两次受理或办结,对因服务窗口原因第二次仍然不能受理或办结的,第三次实行********”。

  教育系统

  教育部门:

  1、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教育招生、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加强对各级各类招生入学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2、全市全年新增40所幼儿园,并做好教师需求的预测与配备工作。

  3、对80所政府委托以招收来沪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开展全员培训。

  4、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学校行业:

  1、所有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招生、收费。

  2、中小学校坚持做到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学生家长通报有关办学、收费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今年在全市15个区(除奉贤区、金山区和崇明县)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2012年全市各区县全部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今年奉贤区、金山区和崇明县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

  4、改善36所寄宿制中小学校校园道路安全设施。

  卫生(医疗)系统

  1、主动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门急诊收费明细账单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并方便患者查询;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降低收费差错率。

  2、各级医院设置“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的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导医、咨询、预约等服务;落实无阻碍通道、茶水供应、公用电话等便民措施;积极为外地来沪病人提供便捷化服务。

  3、积极开展医院志愿者服务,推广“门诊一站式”付费、自助挂号、便民门诊、日间手术、整合门诊等创新惠民举措。

  4、使用医疗服务文明规范用语,不讲服务忌语。

  5、实现医德档案“内容统一化、管理信息化、考核绩效化”;完善医德考评制度,确保医德档案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年底以前完成对全行业“医德档案”工作的评估。

  6、取消所有卫生行政许可收费;许可受理实行8小时不间断服务;实行医师护士执业地点变更当场办结制度。

  科技部门

  1、社会力量设奖审批、实验动物许可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推进网上审批及与相关委办局的数据共享,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3、市科委客服机器人“海德先生”在市科委门户网站上,可以随时解答市科委行政许可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

  知识产权部门

  1、在继续接受现有专利申请纸件方式提交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专利电子申请。专利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在工作日16:00前提交电子申请的,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完毕,当天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2、在专利执法方面,对认定假冒专利行为作出处罚的,依法进行公告。

  新闻出版部门

  1、全面实施集中受理、集中办理,对有条件的行政许可和办事项目实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能。

  2、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过程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

  体育部门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内建成50条健身步道,30个百姓健身房和10个百姓游泳池。

  城乡建设交通系统

  城乡建设交通部门:

  1、收费道口高峰时段开通所有车道,收费车辆排队长度超过1千米免费放行;实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95折优惠。

  2、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交通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上海公路服务热线12122,投诉咨询铃响3声有应答,客户投诉3个工作日答复处理结果。

  3、城市快速路(含越江设施)、高速公路车辆抛锚,接报后20分钟内牵引车赶到现场处置(车辆拥堵等非正常情况除外)。

  4、加强掘路管理,平衡城市建设与道路交通矛盾,把2011年全市道路施工面积控制在10%以内,每日道路施工占路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供气行业:

  1、接到燃气泄漏报修,先告知防范措施,内环线以内45分钟、内环线以外90分钟内上门抢修。

  2、新装燃气,从付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上门安装做到“约期半天,约时上门”。

  3、上门检修做到“五个一”:进门自带一副鞋套,作业备有一块垫布,进行一次安全宣传,留下一张联络名片,检修完成后进行一次服务质量回访。

  4、维修服务备有“价目表”,按规定收费;燃气器具维修后发生同类故障再次修理的,3个月内免收一切费用,6个月内免收材料费。

  5、中心城区“962777燃气热线”24小时服务。

  规划国土部门

  1、推进并联审批,减少材料重复报送,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缩短20%。

  2、加强城市规划公开,提高公众知晓度,在市局批准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网”上及时公布。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

  1、房地产交易登记实行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收件要求、统一登记程序、统一收费标准。

  2、房地产交易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有问必答,一次告知清楚;坚持每周7天业务接待制度(国定节假日除外),客户纳税、取号后受理不超过1小时,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特殊客户实行便捷服务。

  3、房地产权证实行免费加密,维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网上房地产”(www.fangdi.com.cn)网站提供房源信息。

  物业行业:

  1、周一至周日全天业务接待,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365天有维修服务。

  2、公开办事制度,告示各种办事手续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公开报修电话、企业监督电话;公开办事纪律;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3、维修及时,电梯关人故障半小时到现场;急修项目2小时内到现场,其中市区设置管理处的小区半小时内到现场;一般修理项目3天内修复(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此限);楼内有电梯的,必须保证有一台电梯正常运行;维修单由住户签收,件件有落实。

  4、严格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绿化市容管理(服务)城管系统

  绿化部门:

  1、全市147座公园每天免费向游客供应开水,提供应急药品(外用药)、针线包、录音机寄放和出借雨伞、童车、拐杖或轮椅、上海地图等服务。

  2、开展绿化知识进社区和10万盆花进家庭的活动。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1、城市道路,每天至少清扫保洁3次,实施机械清扫、清洗的道路每天不少于1次。废物箱每天至少收集1次。

  2、公共厕所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障碍设施设置完善,标识标牌及导向标志规范设置。服务内容公示醒目规范,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着装统一整洁,建立保洁服务日志登记制度。

  3、垃圾清运服务。居民生活垃圾每日清运;垃圾箱房按“六定”制度规范管理,垃圾箱房(桶)3天至少清洗1次。

  城管执法部门:

  1、全市270支城管执法分队与千个社区建立定时、定人、定点的“三定”联系制度,听取社区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律宣传、为民排忧解难。

  2、健全区(县)城管执法部门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绿化、市容、城管综合:

  1、投诉处理。对于全市范围内绿化、市容、城管方面市民诉求均做到“三个二”:即20分钟内将投诉个案移送相关单位;2小时内有工作人员到现场;24小时内回复投诉人。

  2、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严格按规定执行。其中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审批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12个工作日。

  交通港口系统

  交通港口部门:

  按照依法、规范、高效、便捷原则,市交通港口局50%的行政审批事项比法定时限提前3-10天办结。

  公交行业:

  1、司售人员执勤途中规范服务,礼貌待客,不吸烟,不打手机,不讲粗话。

  2、实施多级票价的线路,车厢内张贴本线路站级票价表。实施单一票价的线路,标明单一票价。按核定价格收费。经查实违章收费的,向投诉者退回车资,并按车资费的两倍金额给予赔偿。

  3、装有电子读卡器的车辆开启电子读卡器。读卡器损坏,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4、结合车容车貌整治工作,做到车清、窗明、地洁、椅净,公交车辆整洁率达到90%以上。

  5、严格执行非高峰时段老年人免费乘车规定,礼貌耐心对待老人,主动动员乘客给老年人让座。

  出租车行业:

  1、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可拒付车费。

  2、驾驶员不出具当差业务发票的,可拒付车费。

  3、驾驶员拒绝使用上海公共交通乘车卡的,可拒付车费(乘车卡故障除外)。

  4、驾驶员不按乘客要求开启空调的,可拒付车费。

  5、驾驶员在营运途中吸烟的,可拒付车费。

  6、驾驶员多收费的,经查实可退一奖二(即退还多收部分金额,奖励两倍多收部分金额)。

  7、出租车在起步费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可拒付车费;超过起步费里程的,免起步费。

  8、对乘客投诉实行“三告知”(即受理告知、过程告知、结果告知)。

  9、营业站点和调度室有车必供,按序调派。

  水务系统

  水务部门:

  1、年内所有水务和海洋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与审批结果“全部上网”,部分水务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告知承诺审批。

  2、河道调水运行安全,引、排水口门执行指令不超过10分钟。

  3、船舶通航过闸随到随开。如遇特殊情况,候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4、保障排水泵站和公共下水道设施完好,道路排水做到标准以内不积水,超过标准积水少、退水快。黄浦江、苏州河一线堤防一旦出险,市区范围1小时内、郊区范围2小时内到达处置现场。

  供水行业:

  1、水表强检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换表时须将新、旧水表读数告知用户。

  2、计划停水或降压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持续时间超时须再次通知。

  3、客户投诉5个工作日内处理,投诉处理及时率99%,不能按时处理需向用户说明原因。

  民防部门

  1、严格按规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民防工作的公开信息,方便查询和办事。

  2、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事项,在法定的15个工作日内缩短10%。

  旅游管理(服务)系统

  1、加大网上政务公开,旅行社审批实行网上公布,导游资格考试实施网上报名并公布结果。(详见上海市旅游局政务网站:www.lyw.sh.gov.cn或上海市旅游人力资源网站www.shtourhr.gov.cn。)

  2、进一步巩固本市45个新建于机场、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旅游咨询中心站(亭)服务世博的良好运行机制,继续推进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加强对接待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服务人员的规范服务水平。

  3、继续完善“962020上海旅游热线电话”服务功能。热情为中外游客提供中英文咨询服务,为公众提供旅游线路、星级饭店、旅游景点等信息,并接受游客应急求援。

  发展改革部门

  1、凡到市发改委办理业务,如提供的申办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办理规定,工作人员要耐心做到一次讲明;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按市发改委政府网站公布的时间,按时办结。

  2、凡是市发改委权属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行政费用。

  3、公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办事规程和办理情况,公开政府制定的应予公开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目录。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查询地点:大沽路100号;查询时间:周二、周四,9:3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坚持“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的原则,积极协商调解群众价格纠纷,及时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价格举报窗口服务流程,规范窗口服务用语和行为,进一步提升价格服务水平。举报电话:12358。

  5、对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属于听证目录范围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实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

  经济和信息部门

  1、推进市政府实事项目,补贴推广500万只节能灯,其中向4万户特困人员家庭免费赠送8万只。

  2、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分别于6月、12月一年两次,对市政府要求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商务部门

  1、拍卖企业设立申请人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2、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机电产品进口申请,其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结时间为5个工作日。

  农业部门

  1、对全市普惠制涉农补贴政策在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上进行全面公开,实现“三公开一细化”,即公开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并细化公开到个人或合作社。

  2、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农、畜、渔等行政许可事项,做到一次告知,两次办结。

  3、完善行政收费查询制度,将收费的依据、标准在农委政务网上公布。

  文广影视管理部门(服务行业)

  1、开设公共图书馆、电影放映咨询服务热线。

  2、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遵守公开办事制度,实行“规范操作、限时办理、一次告知”的便民服务模式。

  电力行业

  1、全市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2%。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客户投诉电压质量,供电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查勘,并提出处理方案。

  2、电力客户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电费查询、服务投诉、电业故障报修。全市电力营业网点365天对外营业,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供电方案答复期限:自受理客户申请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居民客户装表接电的期限,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居民客户申请电表校验,7个工作日内回复校验结果。

  5、非居民客户装表接电的期限,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

  6、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并优先确保市政府重大活动和居民生活用电。

  7、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8、电力部门受理电业故障报修后,到达故障抢修现场时限:外环线以内不超过40分钟,外环线以外不超过60分钟。

  9、电力部门管理的市政道路路灯故障,在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修复。

  10、电力管线施工现场实施文明施工公示(施工标准、范围、期限、监督电话等),并有便民措施公告。

  邮政行业

  1、信报邮件投递:向社会提供365天“全天候”的滚动式信报邮件投递服务。

  2、在部分地区实行“12+15+24”的营业时间,其中43个网点提供7:00至19:00的12小时的营业服务,四川路邮政支局提供7:00至22:00的15小时夜间延长营业服务,卢湾邮政支局提供24小时的全天营业服务。

  3、中心城区的订户发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主要报刊短缺,可在反映情况后1小时内收到补报。

  4、在有条件的各邮政营业网点设置无障碍通道,为残障及行动不便人士提供方便;在各营业网点设立便民服务箱,提供地图、老花镜及部分常用药品,在92个邮政网点提供便民指路服务。

  电信行业

  1、营业窗口服务规范,指示明晰。工作人员服务热情周到,耐心解答,业务办理迅速准确。

  2、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自有营业厅提供全业务“一台清”办理,网上营业厅提供7×24小时业务查询、受理、充值缴费服务,上海电信10000、上海移动10086、上海联通10010客服热线接得通、说得清、办得明、服务优。

  3、手机用户通过发送指定号码,免费接收本手机所订制的各类增值业务使用情况的短信,可自由退订或订购的业务。

  4、免费提供通信账单。客户可通过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和实体营业厅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查询消费账单和5个月内的详单。

  5、建立投诉记录、处理过程和结论以及客户满意度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投诉及时回应。

  6、开通不良信息举报通道,参与对不良信息的治理,营造健康绿色的通信环境。

  银行行业

  1、保证营业网点适当、合理地安排营业窗口和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客户等候时间,解决客户排长队的问题。

  2、保证营业网点环境整洁、明亮、美观、大方,提供完善、周到的便民设施,设置安全警示、业务品种项目牌、利率牌、服务收费标准牌、具有防伪功能的点(验)钞机等,通过增加网上银行等自助设备保证营业网点有多种服务渠道。

  3、对存款机、ATM、CDM、多媒体查询机、金融自助服务通等自助设备配备专管人员,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所有自助设备应标有客户服务电话,当客户遇到问题时能及时得到援助服务。

  4、提供365天24小时电话投诉受理服务(含非工作时间的录音电话投诉受理),对客户投诉能当场处理答复的,给予当场处理答复;无法当场处理答复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客户作出确认告知;受理投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最终答复,特殊情况下可延期答复,但原则上不超过受理投诉之日起的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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