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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监管法规[2011]82号

各委、办、区、县党委宣传部(处),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区县公安分局,各区、县文化(广)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局(公司)团委,各区、县妇联,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部署,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的深入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的要求,今年6月上海市将与全国继续同步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为核心,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让生活更和谐”的主旨进一步彰显,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一步深入人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1、全国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2、上海活动主题:安全让生活更和谐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1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宣传活动。各区县、系统、行业应设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今年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作如下安排:

  1、组织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幕式;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3、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

  4、开展“生命之歌”推广传唱活动;

  5、开展以“安全让生活更和谐”为主题的安全宣传图册“首发”活动;

  6、在电视台、地铁、公交等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7、组织企业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

  8、邀请市政协领导视察本市安全生产工作;

  9、开展企业“百万职工安全承诺”活动;

  10、开展“用画笔诠释安全”宣传画社会征集活动;

  11、组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

  (二)各区县、行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等根据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1)各级领导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活动主题,从实际出发,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安全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安全文化建设进程。

  (2)各区县、行业(系统)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广泛开展“生命之歌”学唱、传唱活动,讴歌先进典型、弘扬感人事迹、传播安全文化。

  (3)各区县、行业(系统)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找漏洞、出实招,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4)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防措施是否到位、查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查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执行情况等,同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健全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5)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事故、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同时开展企业班组安全文化“五个一”建设活动;即学习一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查找一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一条安全生产整改建议,掌握一套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知识。

  此外,社区要积极开展“人人要安全,家家才美满”活动,在社区的重要公共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标语;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安全是朵幸福花,大家浇灌美如画”活动,在学校宣传栏、橱窗、画廊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普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级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发展理念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总体战略和总体框架中,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在全面总结九年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的规律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上下功夫。对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要深入研究,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三)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以及社区居民、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着力明确生产安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意义。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正面团结鼓劲原则,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积极引导媒体,形成舆论强势。

  (五)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区县、系统、行业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要有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时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反馈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和系统、行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区县局(产业)工会,区县局(公司)团委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团市委青工部。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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