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2011]135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考核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备案(农技植保函[2011]157号),批准增补朱建华等31名同志为本市第九批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颁发专职检疫员证。同时,沈秋光等17名同志不再从事植物检疫工作,注销其专职检疫员证。请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按规定做好新增补人员培训、领证、制装等工作,各区县植物检疫部门及时回收已注销人员的专职检疫员证和制服标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