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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开展查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百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监管监一〔2011〕85号

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

  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决定从2011年6月1日至9月10日,在本市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集中开展“查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百日主题活动。

  一、活动目标和重点内容

  (一)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

  深 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点推动建立完善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并确保 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规范安全生产检查行为

  按照《上海市行业(系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暂行办法》,规范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行为,改进检查的方式方法,突出安全检查的重点,提高检查的效率,及时发现并认真处理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上的缺陷。

  (三)加大违规违章治理力度

  以查“三违”、反“三违”作为活动重要内容,特别是化工、冶金、船舶修造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以纠正习惯性违章为突破口,积极创建无违章班组,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个人行为。

  (四)征集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发挥一线员工熟悉岗位安全生产状况的优势,广泛发动员工积极参与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等活动。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给予适当奖励和鼓励。

  (五)推进安全生产达标工作

  要 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为指导,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以作业现场和班组为重点,落实以 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达标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5日)、隐患排查治理阶段(6月6日-9月5日)和总结阶段(9月6日-9月10日)。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协调整合各有关部门的力量,集中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开展主题行动。要认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结合本单位或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着重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区域、部位进行排查,将主题活动逐级落实,以点带面,最大限度消除隐患。

  3.积极整改,确保实效。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条(项)登记,并完善健全隐患排查管理台账,落实整改负责人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4.广泛发动,形成声势。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查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百日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与经验。

  5.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单位应及时反馈信息,总结和提炼好的作法,并分别于6月5日和9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专题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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