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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签定版权合作意向书

编辑:知识产权… 来源: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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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签定版权合作意向书  

  知识产权报讯  日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韩国著作权审议调停委员会在京签署了中韩版权合作意向书。根据意向协议,双方在版权领域开展有效的交流与合作,为推动两国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作出努力。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会见了韩国著作权审议调停委员会委员长卢太燮一行,双方就版权领域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阎晓宏谈到,在中国版权相关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借鉴外国包括韩国在内的成熟经验,发挥版权相关组织、机构的作用,推动版权产业的发展。据了解,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韩国著作权审议调停委员会两机构在作品登记、著作权信息、版权法律及版权贸易服务等业务方面承担着相同相近的职能,开展合作有许多共同点。签定中韩版权合作意向书,旨在通过有关著作权信息的交换,促进中韩双方学术研讨、专业交流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扩大双方在版权领域的交流。据悉,意向书涉及了信息的定期交换、业务合作、研讨会的举办等多项内容,对2006年的业务合作也做了具体的计划与说明。

 

  据介绍,近年来,针对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2005年,韩国著作权审议调停委员会成立了“海外著作权振兴中心”,为韩国文化产业在海外的推广和版权保护采取多种保护和推广的措施。对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通过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推动我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和对外交流。本次中韩版权合作意向书的签订,对两国著作权产业的合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对于发挥版权在文化领域的交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此次中韩双方的互访交流,加深了中韩版权界的感情,拉近了两国之间的距离。(姜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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