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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是否可以得到“双份”赔偿?
人身伤害是否可以得到“双份”赔偿呢? 第一,从法律上来看,保险相关的法律对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赔付是有不同规定的。 第二、从法理上来看,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理赔与请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基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刘先生请求保险公司理赔是基于双方之间在此前成立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保险法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给予理赔。而被撞者请求肇事者给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则是基于双方之间存在的侵权法律关系,在此次事故中,肇事者是侵权人,被撞者(请求保险赔偿的人)是受害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在交通事故中,依交警部门的认定,肇事者在此次事故中应负全部责任,具有完全过错,当然应对被撞者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