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保险证券 >> 法律常识 >> 正文

融资融券的交易条件有哪些?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融资融券的交易条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投资者如果通过融资融券,便可以扩大交易筹码,从而利用较少资本获取较大利润,并且可以通过融券卖空建立投资组合来转移市场风险。

但是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进行融资时,既要承担原有的股票变化带来的风险,又得承担新投资股票带来的风险及相应的利息。因此,投资者对此应当谨慎。

投资者需通过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来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开立信用证券账户需符合下列条件:

1、向证监会批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

2、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进行征信调查,若存在以下情况的,则不予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有重大违约记录;投资者是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

3、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

4、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立信用证券账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每个投资者只能在一个证券公司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如果投资者想更换委托的证券公司,在向新证券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前,必须先注销原先的信用证券账户。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