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站:·房地产法 ·劳动法 ·婚姻法 ·公司法 ·合同法 ·证券法 ·税法 ·交通法 ·刑事辩护·加入收藏夹·

上海法律网

频道:

房产律师 | 婚姻律师 | 劳动律师 | 公司律师 | 合同律师 | 交通医疗 | 刑事行政 | 保险证券 | 知识产权 | 海事海商

专题:

法治动态 | 买房指南 | 债务催讨 | 经典案例 | 法律英语 | 上海法规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法律图书 | 合同文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刑事行政 >> 法律常识 >> 文章正文

非诉行政案件是如何执行的?

编辑:上海行政… 来源:上海法律网

站内公告:本站邀请上海专业律师正式开通专家律师法律咨询热线,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非诉行政案件是如何执行的?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行政机关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对未经诉讼审查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的活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只是规定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无具体的内容。200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除适当放宽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外,对这类案件立案条件、审查的机构、适用的法律、执行的时限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还增加了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条款。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但是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审查方式、标准不统一和具体行政行为执行不力的突出问题。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律师加盟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非上海律协官方网站,欢迎更多上海律师加盟合作
    上海法律网版权所有 2005-2008© Copyright By SH148.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5003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