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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公开处理的范围、人员和内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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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公开处理的范围、人员和内容的规定

  上海法律网交通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公开处理的范围、人员和内容做出一定的说明。
    1、交通事故公开处理的范围
    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且各方当事人均同意公开处理的交通事故,办案单位应当公开处理。一方当事人要求不公开处理的,办案单位不得公开处理。
    2、交通事故公开处理的内容
    公开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身份;公开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公开事故事实、检验鉴定结论、认定的证据和适用法律法规;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及依据;公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公开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情况。
    3、参加交通事故公开处理的人员
    参加公开处理事故的人员范围包括各方当事人;当事人的家属、代理人、证人;车辆产权所有人;旁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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