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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歧视第一案异地鉴定 涉及粤近千万携地贫基因人士

编辑:海鹏飞 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基因歧视第一案异地鉴定 涉及粤近千万携地贫基因人士

全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因涉及广东近1000万携地贫基因人士,而引起广泛关注。继今年2月2日在佛山禅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后,昨日法院通知原被告到庭,让双方协商选择一家异地医学机构,以对携带地贫基因是否属于血液病做出鉴定,或出具医学咨询意见。

昨日下午3点,原告小唐和代理人刘建华,被告佛山市人社局代理律师来到禅城区法院。一个小时后,原被告双方走出法庭。原告代理人刘建华告诉记者,此次双方到达法院,是为了选定一家医疗机构,对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是否属于血液病,做出鉴定或出具医学咨询意见。

据介绍,昨日法庭提供了7家全国知名的医疗机构,都不在佛山,小唐选定了其中一家,被告佛山市人社局放弃选择。最终小唐选定的医院被法庭采纳。原被告和法院签订了保密协议,不公开具体医疗机构名称。

“该案能够进行鉴定,而且是异地鉴定,我们很高兴。只要去鉴定,我们胜诉的把握更大。”刘建华介绍,今年2月28日,为小唐等3名原告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基因歧视问题研讨会,会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学遗传学系教授黄尚志就表示,大众对于地贫的血液病理解有误,此病叫血液蛋白病,并不是血液病。

新闻回顾

2009年4月,小周、小谢、小唐参加了佛山市公务员考试,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并于6月参加了公务员体检。在体检中,他们被发现平均红细胞体积偏小,被要求复查,检查认定这些考生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体检不合格。他们因此失去了被录用的机会。

2009年9月16日,小周、小谢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于12月15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书不支持两人请求。2009年12月29日,3人向禅城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请求法院责令该局认定他们体检合格,并按程序对其进行考察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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