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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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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的清算

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会出现两种状况:一种是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就按照前面已经叙述过的法定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并按法定的原则分配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另一种状况是,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如果自己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则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关于清算组成员,在公司清算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有:

1、公司清算组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2、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3、公司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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