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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纠纷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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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中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因此,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相比之下,启动诉讼的原告负有较重的举证责任。
  
  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件,简单可以归为两大类:
  一类是合同违约案件,一类是侵权赔偿案件。这两种类型的案件原告在举证责任上还是有些许差异。合同违约案件,原告首先得证明有合同的存在,其次只需证明被告违反了合同约定即可,有些还可能是被告尚未履行的,不用原告举证,由被告自证即可;而侵权案件略有不同,原告不仅需要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造成的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还需要证明侵权人有过错。相对而言,侵权赔偿案件原告的举证责任比合同违约案件原告的举证责任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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