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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请求父母履行赠与约定应受诉讼时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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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该行为产生法律效力,赠与方不得任意变更或撤销。但基于家庭和睦及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请求父母履行赠与义务的诉讼时效中止。共同生活事由消灭后,子女仍应在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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