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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户借款借据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借款户印章:

住址:

电话

担保人姓名及印章:

1

2

住址:

1

2

核对担保人印章:

电话:

1

2

 

兹有_____(以下简称借款户)向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分行_____支行或办事处(以下简称放款银行)申请小额贷款,并愿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办理借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具体用途是:(写明:品名、数量、单价等)

第二条借款户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借款。如挪作它用,放款银行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和应收的利息。

第三条借款期限为____月,从放款银行贷出之日计算,保证每月还款______元,利随本清,如逾期还款,放款银行对逾期部分的借款按现行利率加收利息。

  第四条本户向银行借款,除以____作为抵押外,并愿找在本市工作的职工一至二人担保,担保人愿负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放款银行如发现借款户的活动危及银行贷款安全时,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第六条此项借款现行利率为______,如银行利率有变动时按新规定办理。

第七条借款户因故无法偿还借款时,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或追究担保人以清理贷款。

第八条借款户填写借据一份,送放款银行办理贷款。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退回抵押品,本借据同时作废。

第九条本借据如有未尽事宜按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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