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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股份转登记后何时可以卖出?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答:1、在2006年8月11日闭市前,投资者持有的深圳发行上海配售股份(609***)可继续在上海市场通过其上海证券账户卖出;从2006年8月14日开始,对于已成功转入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的配售股份,投资者可在深圳市场通过其深圳证券账户卖出股份(证券代码改为002***)。
    2、在2006年8月25日闭市前,投资者持有的上海发行深圳配售股份(003***)可继续在深圳市场通过其深圳证券账户卖出;从2006年8月28日开始,对于已成功转入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的配售股份,投资者可在上海市场通过其上海证券账户卖出股份(证券代码改为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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