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您好!我下午2点钟左右有咨询过,信息编号12923,但现在我在网上已经找不到,现我重新咨询一下,务必解答为感。
原先这问题我在网上也咨询过,问题和值班律师的解答是这样的:
NO.12727] 发表于:2008-6-13 14:05:05
您好!我们单位与乙方(个人)口头协议,将搬场全包给乙方,并将搬运费支付给乙方.乙方自行找了些人一起搬运,搬运过程中有人砸伤了脚.现伤员要求我们单位承担责任,请问伤员应该由我们单位承担责任还是由乙方承担责任?另外,物品损坏了,应该找乙方负责,还是伤员?谢谢您来解惑.
上海法律网值班律师回复:
应当由乙方负责,物品损坏也应当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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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的问题是:伤员将我们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我们赔偿他的医疗费用。在他们的诉状中写成伤员和乙方同为受雇于我们公司,乙方也签字确认。这种做法真得不诚实,我们公司的确将搬场全部包给了乙方,至于他叫几个人和他一起搬,我们都不知道,连叫来的搬运人的姓名也是我们收到法院传票后才知道。请问值班律师:我们怎样才能打赢这场官司?怎样将事实表达清楚?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注:我们公司有支付给乙方的搬运费收条。请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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