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上海
宝山
长宁
崇明
奉贤
虹口
黄浦
嘉定
静安
金山
闵行
浦东
普陀
青浦
松江
徐汇
杨浦
闸北
劳动
婚姻
债务
房产
交通
医疗
刑事
税法
公司
合同
证券
知产
网络
海商
涉外
顾问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买房
>>
上海公积金
>> 正文
38.公积金业务审批办理地址指南
编辑:
公积金
来源:
公积金中心
点击进入:
法律咨询热线
38.公积金业务审批办理地址指南 1. 按照住房公积金业务属地化办理的原则,单位办理指定的公积金业务请至单位公积金开户建行所在区、县的公积金运用中心。
2. 个人公积金业务除"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可到任意的市或区、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办理之外,其他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参见具体业务办理流程指南。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