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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作者:张宇晟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商拟向业主交房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三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记录表》、《面积实测表》

  整个交房流程如下: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业主验收——交相关费用、领取钥匙及两书——接收——委托办理房产证。

  张宇晟律师提醒各位业主,开发商在交房时应提供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业主应仔细核对其与合同是否有无出入。反之,就不具备接房条件,购房人可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则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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